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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誠徵工友人力替代方案行政助理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誠徵工友人力替代方案行政助理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
職稱 行政助理(工友性質)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資格條件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無高中、職以上畢業者,需具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需具備電腦及網際網路之基本操作能力。
3. 具中文聽說讀寫能力,及台語口語聽說能力。
4. 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5. 能配合本所業務需要進行加班。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等親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
(二)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
(三)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四)受保安處分或矯治處分宣告確定。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確定。
(六)因案遭通緝在案。
(七)經合格專業醫師證明有精神病、癲癇症或其他法定傳染病。
(八)有吸食毒品、迷幻藥或其他違禁藥品者之不良習慣或前科紀錄。
隱瞞前項任一款情事者,或所檢附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其報名或候用資格。其如經錄取候用並已由本所僱用者,予以解僱。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有效期間(起) 2026-05-15
有效期間(訖) 2026-05-31
工作項目 1. 辦公廳舍內、外環境清潔打掃工作(含醫療廢棄物打包處理及花圃)。
2. 支援所內門診、掛號、櫃台值班及病歷管理、協助填寫預防注射評估表及各項表單、協助行政及文檔業務、協助接電話及接待民眾工作。
3.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33號
報名方式 1. 採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5月31日以前(郵戳為憑),檢送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所439011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33號「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 陳課員收」,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逾期不予受理:
(一)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最近半年內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日夜間聯絡電話,務必填寫自傳)。
(二)身分證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四)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五)相關工作經驗服務證明書影本。
2.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其他 1.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
2. 報名文件請用A4格式,證件不符者恕不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3. 如對本工作內容有疑惑者請電洽04-26713681,陳課員。
4. 工作期間:本職缺開缺日期為115年6月23日,以實際報到日期起算,經考核通過則本年度續約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年度再另行簽約。
5. 待遇:月薪約新臺幣31,449元(尚未扣除自付勞、健保部份負擔時)。
連絡人 陳課員
連絡電話 04-2671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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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15
  • 發布日期: 2026-05-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