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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食品應注意何種標示?

Q1.請問購買食品應注意何種標示?
A: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或包裝上: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二種以上之混何物時,應分別標明。
三、食品添加物名稱。
四、廠商名稱、電話及住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五、有效日期,經中央主管機構公告指定需標示製造日期、保存期限或保存條件者應ㄧ併標示之。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

Q2.請問領藥時應留意何事?
A:可留意藥袋之標示是否清楚。應標示之項目共有以下幾項:
ㄧ、姓名
二、性別
三、藥品商品名
四、藥品單位含量及數量
五、用法用量
六、調劑地點名稱
七、調劑地點地址
八、調劑地點電話
九、調劑者姓名
十、調劑日
十一、警語
如此ㄧ來,才可保護消費者,領的安心、吃的安心…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2-17
  • 發布日期: 2022-0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