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醫療資源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痰液結核菌檢驗採集說明

一、請以早晨第一口痰送檢,連續送三天。 二、咳痰前先以清水漱口(不要用市售漱口水),避免殘留於口內的食物殘渣、藥物,影響檢驗結果。 三、咳痰時應用力咳出肺部深處的痰,而不是咳出唾液(口水)或喉頭分泌物。 四、痰液量應儘量不少於 5cc,咳到檢驗瓶後請蓋緊瓶蓋,盡快送至衛生所(醫院),若無法立即送達請暫存放於冰箱下層冷藏室。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2-17
  • 發布日期: 2022-0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878